福州大学2010年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报名收费标准
录取类别及学费标准 福州大学招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录取类别只能为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个人自筹经费),此类研究生不享受研究生普通奖学金。学制三年,培养费标准(暂定)33000元/全程.生,培养费中不含教材、资料费。培养费标准为暂定标准,如有变动,以省物价局下达的正式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