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师范大学2011年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在职研究生报名注意事项
其它事项
(一)在职攻读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的代码:550100。艺术硕士录取调剂工作,限在考生报考院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院校之间进行,不进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院校之间的调剂录取。
(二)考生被录取后,修完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取得规定学分,在学期间科研成果达到福建师范大学规定的要求,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学位论文评阅、答辩,可授予艺术硕士学位。
(三)培养经费40000元。包括课程学习和论文指导、评阅和答辩等费用,不包括住宿费和教材费等。
(四)考生应不定期登录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处网页了解招生最新信息。